通知公告
首页  -  科学研究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填写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时间:2014-08-27

各有关院系: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受理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各院系的立项清单已转发各院系科研秘书。请通知获资助项目负责人近期注意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学部的邮件通知,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查阅获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现将有关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说明:

1.请根据基金委批准的预算额度填报经费预算表。

2.正文部分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填写。

3.小额探索项目按照批准金额和一年期执行期限修改研究计划。

4.经费预算表“备注(计算依据和说明)”栏必须填写,不能空缺,

1)“能源/动力费”:直接写水、电、气费用;

2)“仪器设备费”:≥5万元的仪器设备要在报告正文中逐项说明用途和必要性;

3)“协作费”:请注明协作单位;

4 劳务费后的备注可直接填写“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5)管理费填写:管理费(请做满5%);

6)“研究经费”栏中的“其它”一栏,请不要做经费预算。

 

二、填报时间安排:

1. 相关科学部在邮件中有明确时间要求的,以科学部要求为准。

2. 9416点前,请项目负责人在ISIS系统中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

2.学校审核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请申请者随时注意管理部门的审核反馈意见。

3. 91616点前,科发院对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计划书电子版及时进行审核,再次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4. 92316点前,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最终审核后开始打印计划书纸质版(要求双面打印),请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内容一致,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封面上,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各院系统一收齐后主校区交纵向处,医学院交医科办。

6.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科发院联系人:游超       电话:87543437 

医科办联系人:陈爱萍     电话:83692850

 科发院纵向处

2014827

附件下载: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东三十一楼)
邮政编码:430074     办公电话 E-mail:mathhust@mail.hust.edu.cn
Copyright 2021 ◎ 华中科技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