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主要为2018年立项的应用基础前沿项目,验收采取“备案制”,由学校自行组织结题验收后报市科技局备案。需验收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附件3)、《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附件2),其中经费决算表请财务处审核后盖章,提交一份至科发院及所在院系科研科进行公示,科发院及院系公示期为三天,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
2、公示期无异议后,学校按照科技局要求,组织现场验收,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会准备工作,提前联系验收专家,专家要求至少3名专家组成,原则上专家组专家要求为:同类行业、非本单位或直属单位、高级职称级别,并指定一名专家担任组长,现场验收要求进行15分钟的ppt汇报。
3、验收通过后,请负责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资料至科发院重大办,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的《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附件4,一式两份)及《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附件5,一式两份)。
4、发放证书。备案完成后,科技局将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发放验收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该按期开展项目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在任务书签订的项目截止日期前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附件7),项目延期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
(二)时间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
项目材料公示时间:2021年3月8日前提交材料;
验收会时间:2021年3月15日-4月30日;
最终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5月7日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科发院重大办,科发院审核盖章后完成网上和纸质材料报送。
(四)联系方式
科发院:叶海祥、师炜 87558314
市科技局咨询电话:85870766
附件:1.2020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清单
2.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
3.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
4. 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
5. 项目验收组专家成员名单
6.公示通知范例
7.延期验收申请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