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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人权法律研究院2022年度校级专项的通知

发布人:陈起航 发表时间:2022-06-29 来源: 浏览次数:


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从2020年12月我校人权法律研究院成功入选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以来,研究院得到了持续且快速的成长与发展。2022年,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地建设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现组织进行人权法律研究院2022年度校级专项的申报工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注国内外人权法律领域最新动态,深入推进人权法律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构建中国特色人权理论和话语体系、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和国际人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课题类别及范围

为了加快基地建设,创造更好条件资助研究人员从事人权法律相关领域研究,学校决定今年设立7项校级研究课题。课题申报人可围绕2022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的参考选题自行决定具体题目,也可根据中心宗旨和指导思想自行拟定课题研究方向。

三、课题经费

每项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启动经费6万元;课题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拨付剩余4万元结题经费。未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应退还拨付经费,并取消下一年课题申报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基于课题时效性原则,课题项目要求在两年内完成,如不能按时完成需要延期的,须向研究院递交书面的延期情况说明。

(三)最终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时可申请结项:

1.同一题目或与之密切相关成果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或者其他省部级项目立项。

2.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学校认定的十大出版社)。

3.论文类成果在CSSCI(不含扩展版)发表2篇以上;或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B类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中央级平台发表1篇以上。

4.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为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有相关采纳证明或获得同级领导批示;或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教育部大学智库专刊》完全采纳。

(四)获立项资助项目的成果发表时,须将“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在显著位置标识“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

五、报送时间和具体安排

请各位有意向的老师积极申报。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校级研究专项申请书》,于2022年7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7份(其中一份双签双章)交至东二区20号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nawh@hust.edu.cn。

联系人:王娜

电 话:18986128690/027-87542236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

人权法律研究院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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