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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锐: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保障教育权的实现

发布人: 发表时间:2020-04-07 来源: 浏览次数:

现代社会潜在的风险看来是无处不在的,2020年春天的这场冠状病毒的疫情对全人类来来的挑战是始料不及而又猝不及防。在疫情防控期间,既要保障作为基本人权的生命健康权,也要保障包括教育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人权,妥善处理好保障不同类型人权的关系。

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模式,对未来教育体制的发展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比如从大学到幼儿园,各类学生都不能充分享受面对面的教育,以往的教育模式也不能展开。所以,宪法保障的教育权的实施受到某种阻碍。而疫情防控受期间教育权的实现,不能只是停留在宪法和法律层面的文本规范,必须要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对应,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等主体层面保障方式的革新,使得教育权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缘此,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教育权的实现,可在如下几个方面予以充分考量:

1、完善立法。把类似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下教育权的实现纳入协同的法治化治理的范畴。从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来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

2、让教育的公共资源的分配做到更加的合理和公正。从城乡差别、地域差别和年龄差别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尤其要注意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

3、进一步让现代技术发挥保障作用。需要更多创新类的教育模式,更充分的发展现代技术,来确保受教育权的充分实现。

4、处理好复工复产和教育权的关系。在遵守法律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法的基础上,在复工复产中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尊重教育行业的特殊规律,考虑教育行业的需求,在适当的时候让线上教学回复到传统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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