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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展期的通知

【来源:研工部 | 发布日期:2009-06-18 | 浏览次数:

各院(系、所):

鉴于目前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人,需在毕业前夕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申请办理的人员较多,为了不影响学生在校办理毕业手续,或因时间冲突而耽误办理贷款展期手续,经过与银行协商后,定于以下时间集中办理贷款展期申请手续:

2009 6 25 (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在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内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喻家山支行或者大学生活动中心305现场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需带材料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需经校方审查盖章确认)

身份证及现有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拟录取证明原件一份(样表附后)

(由于录取通知书暂时未出来,因此以此文件代替,待录取通知书出来了,务必将复印件交银行,否则展期无效)

《借款合同》

《还款确认书》以及《还款协议》

请各院系通知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如期办理相关手续,过时将只有自行到中国银行江汉支行办理展期手续。

 

研究生事务办公室

00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uploadfile/200908/18/录博学生展期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