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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三助”工作经验交流

【来源:新闻学院 | 发布日期:2009-01-11 | 浏览次数:

2003学校推行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体系,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来,我院结合实践,不断反思,积极探索合理、高效的“三助”工作系统。经过几年的积累,已总结出一套具有我院特色的“三助”选拔流程和岗位评价管理制度。

   一.秉持公开透明的选拔流程

新闻学院在“三助”岗位选拔流程中一贯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一步,每年9月首先由学院召开院务会议,讨论确定“三助”岗位设置及细节。第二步,由研究生工作组老师组织全体研究生全面学习“三助”工作的相关政策,介绍“三助”岗位设置的详细情况及岗位要求,使学生在充分了解岗位情况及竞聘流程的前提下,做好岗位选择和竞聘准备。第三步,面试环节中,助管岗位由各用人单位带领组成面试小组,根据学生意向,进行公开竞聘;助研、助教岗位则由导师根据其科研教学任务性质确定人选。所有岗位确定后,学院将聘用结果在学院及学生宿舍公示。

二.引入企业绩效考核的考评机制

按照以往的经验,“三助”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只在学年末进行统一考核的制度是不理想的。岗位考核的监督作用只停于表面。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岗位相对固定,使学生缺乏危机感。少数学生因缺乏责任心,无法完成岗位任务。而早期的考核方式使得此类情况得不到及时纠正。为解决这类问题,提高岗位人员效率,我院于今年引入了企业绩效考核的考评制度,制定了统一的“三助”考评标准。该标准从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技能三大方面,共八大点进行评分。考核标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五个纬度。对于 “三助”工资,我们采取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相结合的发放方式。学院每月给拥有“三助”岗位的同学发放300元的固定工资。而浮动工资的额度则由考核结果决定。考核分季度举行,一学期进行两次。首先由用人单位评分,建议发放浮动工资的数目。再由研究生工作组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数据酌情发放,发放数额维持到下次重新考核为止。学年内,考核一次不合格者,将按规定扣除其部分浮动工资,并将扣除部分发予同一单位中表现优秀的其他同学。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用人单位可将其解聘,重新公开聘用胜任者。

三.学生不断自我完善,责任意识明确

   我院在“三助”岗位管理上的新举措,给学生的岗位职责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促使学生用心对待岗位工作,让他们明确意识到竞聘上岗后并非一劳永逸,而是需要在岗位上用敬业与责任心换取收获。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感受到竞争,学会如何应对竞争。这对于我院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也有很好帮助。因为新闻行业本身就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职业领域。在岗学生在工作过程中开始注重经验积累,摸索、掌握方式方法,主动协调工作部门和人员间的相互关系。如我院助研助教一直紧密联系导师,导师对课程的详细要求他们都会及时通知到所有同学,并搜集反馈,及时处理导师布置的相关工作;再如我院的班主任,坚持每周走访寝室、与学生聊天,用自己的经历引导新生发展,也从学生中间学习新鲜事物,切实做到教学相长。从本学期两次考核的结果来看,各用人单位都对“三助”岗位学生的工作表现表示了极大的肯定,优秀率为99%(新闻学院 研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