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4-09-24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安排

我校2025年通过推免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直接攻读博士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可接收推免生的招生专业及名额详见我校2025年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国内高校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我校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已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无受处分(处罚)记录。

3.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工作程序

(一)预报名

为规范考生申请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开通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研究生预报名系统。该系统为我校接收推免研究生的辅助系统,用于采集考生信息、组织复试考核等。所有考生均通过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后,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二)正式报名

已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24928日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及后续程序。各院系根据考核结果和报名情况,分批发放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如果考生超出院系规定时间未接受复试通知,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如果考生超出院系规定时间未接受待录取通知,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待录取通知。如果相关院系拟招收推免生计划仍有余额,可按照前述程序继续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考生。

(三)拟录取名单上报

根据我校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学校在规定时间审核待录取考生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审核。

四、有关工作规定

1.学校和院系不断完善推免生选拔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考核工作规范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公示,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院系加强对导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考核标准。

3.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考生提交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所有推免生根据学校奖助学金文件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2.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3.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56月发放。

4.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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