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二00七年研究生教学任务津贴分配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1-30 点击量:




根据学校人事处《华中科技大学二00七年院、系(所)校内综合津贴核拨办法及分配意见》(校人[2006]88号)精神和近几年研究生教学业绩津贴分配办法,并结合今年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现制定2007年研究生教学任务津贴分配办法如下:



1 研究生教学任务津贴由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津贴、研究生研究指导任务津贴及研究生教学质量调节津贴三部分组成。


2 在研究生教学任务津贴中,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津贴占47%,研究生研究指导任务津贴占47%,研究生教学质量调节津贴占6%

3 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津贴。按2006年全年各院(系、所)标准课时占全校总标准课时比例分配至院(系、所)。



4 研究生研究指导任务津贴。按20061030各院(系、所)在校研究生标准生人数(硕士生取040506三个年级在校生数,博士生取03040506四个年级在校生数)占全校研究生标准生人数比例分配至院(系、所)。



5 研究生教学质量调节津贴。根据研究生课程期中教学检查结果、研究生部分课程试点评估结果及其它指标评定结果,支持教学质量优秀的院(系、所)。同时补助开设研究生公共课程较多的院(系、所)及其它情况调节等。


6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另外,办学规模效益津贴按校人[2006]88号文件执行。即以全日制计划内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办学规模效益津贴=120元×标准生人数(硕士生人数×1.5+博士生人数×2



研究生院

00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