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别研究生调整选课结果程序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0-11 点击量:

各院(系、所)教务员、研究生:

20062007学年度第一次选课工作已经结束,学生选课结果也已发至各开课院(系、所)、任课教师,本学期内原则上不允许修改选课结果。个别研究生因各种特殊原因确需修改选课结果,请按以下程序履行手续。

一、 请在研究生院培养处主页“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研究生课程学习综合申请表》(网址:/hust/mu_gs/Cultivate/),并认真填写相关项目。

二、 调整选课结果应该有合理理由,且必须经导师、主管院(系、所)领导签字、盖章方可。

三、 调整研究生公共课程,请将该表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尹老师;调整其它课程请将该表交至开课院(系、所)研究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0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