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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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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湖北省科技奖提名项目摸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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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参考2024年湖北省科技奖启动时间(2024年4月)安排,为提前做好2025年度湖北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现就校内提名项目进行摸底,有关要求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

1.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由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联合提名。获得3名以上院士、专家、委员联合提名的人员为有效候选人。

2.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均可提名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1项,鼓励联合提名。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专家联合提名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可由学校直接提名。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及以下条件(参照2024年度湖北省科技奖要求,具体以2025年度正式通知为准):

1.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人员须在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2025年度全职在省内工作。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2023年度、202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5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参加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复评后撤项的项目不得提名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拟申报2025年度湖北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须在省奖启动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并获取成果登记号。

三、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提交:

《省奖提名项目摸底统计表》(附件1),请于12月25日前由院系汇总报送至科发院奖励办tto@hust.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

联系人:朱泽琳、朱红、陈书田、龙志

王月萍(医科)、马向阳(医科)

联系电话:027-87540925,18838939100

附件:1.省奖提名项目摸底统计表

2.2025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注意事项

3.2024年湖北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手册

4.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指南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