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寝室的日常管理和文化建设工作,推进我校“五融合五型”“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华科大人,现就组织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优秀寝室”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寝室(毕业年级除外)。
二、创建条件
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寝室评选办法》(附件一)。
三、建设流程
1.推荐申报(5月13日-6月7日)
各院(系)积极动员组织寝室申报:寝室成员提出申请(附件二),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寝室评选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自评(附件三,其中学业和获奖部分参考本学年截止目前已有成绩和获奖情况);院(系)组织初评,依照评选办法对申报寝室进行资格审查、卫生纪律检查及各项指标考核,根据申报寝室日常表现和综合情况确定“优秀寝室”创建名单,于6月7日前提交创建名单至学生工作部。
2.院(系)核实与公示(9月)
各院(系)在9月核查整学年寝室成员成绩和综合表现,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本年度“优秀寝室”推荐名单,经院(系)党政联系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10日前提交院(系)“优秀寝室”推荐名单、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至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组织复查(6月-9月)
学生工作部于6月-9月对院(系)推荐创建的“优秀寝室”定期复查寝室安全卫生和文化建设等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实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评选资格。根据复查情况,确定“优秀寝室”拟获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4.评选“标兵寝室”(10月-11月)
各院(系)在公示的“优秀寝室”中推荐部分参评“标兵寝室”,具体要求以届时通知为准。
四、评选要求
1.各院(系)向学生工作部推荐“优秀寝室”数目不超过本学院本科生寝室总数目的6%,推荐应结合后续“标兵寝室”创建做系统性规划,遵循“宁缺毋滥”原则;院(系)本科生寝室总数目按照院(系)本科生总人数除以4的标准计算,计算寝室数目时小数点后进一位取整数。
2.各院(系)需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寝室评选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优秀寝室”推荐创建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和“以创促建”为原则开展评优工作,注重对寝室文化建设和日常行为表现的过程考核。
3.各院(系)请于6月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提交“优秀寝室”创建名单(附件四),于9月10日前提交“优秀寝室”推荐名单(附件五)和院(系)党政联席会纪要等相关材料,主校区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事务管理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5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sgb@hust.edu.cn。医科院系的材料请报医学学工处事务管理办公室(医学院行政楼306室),邮箱yxxgc@hust.edu.cn。
五、表彰奖励
学校为“优秀寝室”的集体颁发奖牌,为每一名寝室成员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评选结果将作为院系社区文化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如有疑问,请咨询何典灿老师,联系电话:027-87558432。
学生工作部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