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教务处对2017至2019年未结题的各类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不含子项目)进行了清查和梳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原则上包含近三年(2017-2019)立项建设的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不含子项目),教务处针对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制定相应验收标准,课程负责人对照验收标准进行申请验收。前期未申请立项但课程建设与改革效果好能满足以上某一类验收标准的课程也可参与本次验收。近三年立项获批的课程建设名单见附件1,各类课程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2。
二、结题验收要求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需在完成改革任务,提交相应结题材料的基础上,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项目组主要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相关教研论文,或出版1部相关学术著作。
2.项目组主要成员在校级及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做1次相关主题的学术交流活动。
3.项目相关建设与改革成果在市级以上影响力较大的主流媒体宣传或转载。
4.项目负责人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省级以上教研项目、教学成果或荣誉。
三、结题验收材料及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对照验收标准确定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并报备所在单位,由二级单位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2.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准备成果支撑材料(公开发表论文、专著、获奖证书、媒体报道及反映教学改革成效的应用、证明文件等),在规定日期之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上传到选课系统供教务处初审;
3.初审通过的项目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当天项目负责人提供完整的纸质版结题材料2份(含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结题报告书、成果支撑材料等,材料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成册)。针对有线上资源建设或教学的课程改革项目,课程负责人还要在现场展示课程平台上的教学视频、作业、讨论、测试等教学过程数据。
四、其他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或初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再参与本年度的结题验收,可在下一年度继续申请结题。
2.通过结题验收评审的项目,给予项目编号,颁发校级结题证书,根据《关于公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等文件修订内容和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结予认定教学研究分,并优先推荐参与省级以上各类精品课程的评选。
3.本次项目结题的数量和质量与2019年度各教学单位的目标任务管理考核工作挂钩,请二级学院要加强教学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结题,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和管理,总结本单位的项目建设成果,做好项目材料的归档工作。
4.请二级学院12月3日前提交《2019年度各单位申请结题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参与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3日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上传到选课系统,以便教务处进行初审安排会议评审。会议评审要求由教务处在项目初审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薛建云、梁姗姗,电话:8260147。
附件:
1.近三年课程建设与改革项目名单一览表
2.各类课程建设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本科教学项目结题报告书
4.2019年度各单位申请结题项目汇总表
5.封装结题验收材料封面目录参考格式
教务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