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汽院发〔2022〕5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引进人才配偶安置相关规定,经过报名审核、面试(业务考核)等环节,拟聘用以下人员为我校教职工,现予以公示。
张凤,女,1996年4月,河北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拟聘为实验教师岗位。
张聪慧,女,1994年2月,湖南师范大学艺术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拟聘为教师岗位。
刘鑫,男,1992年3月,中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拟聘为实验教师岗位。
王婕颖,女,1994年11月,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本科,拟聘为教学秘书岗位(人事代理)。
公示期自2023年7月19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亲访等方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要署真实姓名。
电话:0719-823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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