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目前学院的教学任务基本由我院择优选聘湖南文理学院的优秀教师担任,并实行教学资格学生综合测评一票否决制,以确保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二、 学院共享湖南文理学院的实验室、图书馆、场地设施等教育资源,教学基本条件有保障。
第三、 学院实行相对独立的教学与学生管理,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实施“素质、能力、特长”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如我院近几年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均在90%以上,居全省所有普通高校前列。
第一、学院全部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招收学生,毕业时颁发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学院按国家的政策实行学生奖学金制度。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特等、甲、乙、丙等和专项奖,获奖比例达25%,最高奖学金2000元/年。此外,还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湖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第三、学院为学生提供完善的公寓化住宿条件,热水、开水等全部进公寓。
学院2011将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1730人,共23个专业,分专业的详细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计划为准。学院的录取批次为本科三批,考生必须在相应的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志愿。湖南省考生根据湖南省考试院的规定,凡达到我院投档线且档案已投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及时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与我院招生办取得联系,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学院才能确认录取。
学院将严格按国家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为: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音乐学专业学费为14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10800—11200元/年。(实际收费以湖南省物价局2011年标准为准。)
由于我院加强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学生能适应社会需要,就业前景好。我院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利用了湖南文理学院的就业资源,学院还设置了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且在广东、深圳等地设有就业基地和实训基地,毕业生就业情况好。
我院概况、专业介绍、招生计划、就业状况等重要信息在我院校园网上有详细介绍。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市武陵支行
户 名: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帐 号:4300 1521 3680 5250 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