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博士后:
根据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有关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2011年9月30日以后至2012年12月31日前出站,并落户黑龙江省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满两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的人员。已经评为博士生导师的不能申请博士后生活津贴。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审批表》,并附进站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无误,于2013年10月18日前递交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工作办公室(1#539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wulei@hrbeu.edu.cn。
已经评为博士生导师、已调离本单位及退休的博士后人员,将不再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
联系人:吴 雷
联系电话:0451-82518061
E-mail:wulei@hrbeu.edu.cn
附件:1、《博士后生活津贴审批表》
人力资源处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