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院与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日前签订了免试研究生互推协议。
根据教育部要求,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接受本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推免生总数的65%。我校属于军工类型的高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到75%,即有25%的推免生要保送到外校学习。因我校地处北疆,受所在地区经济、气候的影响,近几年来接受的外校免试生特别是设有研究生院的免试生数量较少。为扭转这一局面,提高接收免试生质量,我校研究生院与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签订了免试研究生互推协议。根据协议,双方院校将在部分学科实行互推工作,进行等量交换,并承诺优先录取对方院校的免试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