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
为了欢迎2005级新生、慰问全体承训部队官兵,及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充分展示各院(系)特色和师生精神风貌,拟定于2005年9月中旬举办“迎新暨慰问承训部队文艺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主题
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学校、院(系)特色,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采。
二、节目形式及要求:
形式不限,歌曲、舞蹈、器乐、相声、小品、话剧、音乐剧等均可。
歌曲:5分钟以内,表演人数5人以上(大合唱30人以上);
舞蹈:6分钟以内,表演人数8人以上;
器乐:8分钟以内,表演人数5人以上;
相声:8分钟以内,表演人数2人以上;
小品、话剧、音乐剧:15分钟以内,表演人数4人以上。
三.具体要求
1、每个院(系)报送一个节目及一名主持人;
2、演员必须是本院(系)的教师或学生;
3、演员要保证一定人数,校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文艺特长生)占演员人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鼓励原创作品或创新节目形式参加演出。
四.时间节点一览表:
时 间
| 事 项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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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
| 报送节目、主持人及负责人名单
| 表格可在“启航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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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 第一次检查
| 各院(系)自行安排场地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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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 彩排及演出
| 负责人及演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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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望各院(系)团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支持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