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二、导向要素分
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以及上海人才的供需状况,积极鼓励和支持重点领域的重点产业(行业)招聘急需的专业人才,遵循专业对口、岗位对应原则,依据《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给予0-10分。
三、附加要素分
附加要素包括的具体要素项及分值如下:
(一)发明专利项(最高分为5分)
拥有发明专利 5分
无以上情形 0分
(二)自主创业项(最高分为5分)
1、在本市自主创业,且任董事、经理、负责人等 5分
2、无以上情形 0分
(三)其他符合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条件的,最高可得20分。
四、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进沪就业,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标准分每年由上海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公布。
由于未收到正式文件,本规定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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