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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2004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工作的有关规定出台
作者
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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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 )

 

    4、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办公自动化”,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中级”)

 

    5、其他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文科专业学生为“一级”,理工科专业学生为“二级”)

 

    上述“文科专业”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专业,“理工科”专业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类

的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不作上述要求,但须通过相关的课程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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