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近日接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工作期间进一步严格出差出境管理的通知》(工信厅党委函〔2016〕149),要求部直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在中央第二巡视组专项巡视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工作期间进一步严格出差、出境管理。学校研究决定,在此期间(至4月30日)出差、出境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干部公出前报告、审批程序:
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向校党委书记报告、审批。
二、副校长、校长助理向校党委书记、校长报告、审批。
三、各院系、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报告、审批。
四、各院系、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副处级干部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审批。
五、各院系、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要对党员干部执行更加严格的请销假管理。
六、凡是未按程序审批的,一律不得擅自出差、出境。
七、全校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将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情节问责。
哈尔滨工程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