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6年的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
严格执行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政策,严格遵守录取工作程序,实施招生录取工作“阳光工程”。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部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系统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不搞计划外招生。
三、规范开展招生宣传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学院纪委的参与监督下,由招生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承担招生工作,不搞虚假宣传和虚假承诺。
四、严格招生录取管理
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网上录取工作纪律。录取结果可在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我院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六、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
我院设有专人、专用电话和招生网页,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招生咨询电话为:0719-8846222,0719-8846111,咨询QQ: 4000547090,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收费
我院严格按照现行的收费政策规定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公示执行相应的收费标准。做到所有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八、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招生期间,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招生违规监督举报电话:0719-8846011
汉江师范学院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