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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实验气体购置及财务结算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9-09-09 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作者:

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高校实验气体购置必须选择合格供应商,对供应商的资质要通过严格审查”。为此,学校对实验气体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遴选,中标供应商分别为“南京上元气体厂合肥销售部”和“合肥科讯化工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产品已入驻校园网信息门户中“采购系统”。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校新购实验气体必须通过网上采购系统申购,否则,财务不予结算。此前由其它厂商或未经网上采购系统购置的气体,请务必于2019年10月1日前结算完毕。若申购气体种类超出气体招标目录或中标商无法供应的,各申购单位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申购要求须经本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审批,报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备案即可。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财务处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019.09.05

附件:申购流程及验收要求.docx

转载自校园网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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