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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研究生答辩通知

日期:2013-04-02浏览:

关于2010级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安排的通知

建筑与艺术学院全体导师、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要求,2010级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时间如下:

按期答辩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延期半年答辩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延期一年答辩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其它时间不予办理学位论文答辩。

学校将派督导组成员深入各学院对研究生答辩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请导师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组织自己的研究生按期答辩。

建筑与艺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