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89号),决定启动2018年合肥校区全校范围内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生注册中心发布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各学院根据现有专业学生状况,结合实际办学条件,确定所属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并书面上报教务部学生注册中心。由学生注册中心汇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并及时在中心网页发布相关信息。
2.接收学院发布各专业接收转入考核办法。
接收学院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89号)制定本年度转专业学生考核选拔办法,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同时报学生注册中心备案。
3.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
符合条件并有转专业意愿的2017级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可通过学生注册中心网页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递交到当前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4.转出学院对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并上报。
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后,将申请表上报学生注册中心。由学生注册中心复审学生资格后转接收学院。
5.接收学院组织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接收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参加选拔考核;按接收计划数确定拟接收人选;及时在学院网页公示考核结果,并报学生注册中心复审。
6.学生注册中心复审考核结果,在公示无异议后发转专业文件。
学生注册中心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和学生注册中心网页公示3日无异议后,正式下发转专业文件。
二、具体时间安排
6月25日前,各学院确定所属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考核选拔办法,并报教务部学生注册中心。
6月27日前,学生注册中心在中心网页发布上述信息。
7月15日前,转出学院接收本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8月26日前,转出学院在申请表上填写学生专业排名信息,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申请表提交学生注册中心复审。
9月3日前,学生注册中心将复审通过的转专业申请表转发接收学院。
9月7日前,各学院组织选拔考核,公示拟接收名单,并将拟接收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学生注册中心。
9月10日,学生注册中心在校园网上公示所有转专业学生名单。
9月13日,入选学生到转出和转入学院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在选课系统中退选、补选课程。
三、后续手续
1.学生转专业后应当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2.转专业前已经学过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同层次或高一层次,经学院确认,可作为转入专业的已修课程,承认学分;若低于转入专业层次要求,则成绩无效,应当补修;若是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之外的课程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载。
3.转入专业已经开过的课程,由学生自己安排时间随低年级补修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4.学生应在转入学院教务老师的指导下,办理课程认定和补修手续。需要本学期补修的课程应当在补退选规定时间内自行选课,上课时间冲突但符合免听条件者,可办理免听手续。
5.转专业学生的学号不变,如需更换学生证,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生注册中心办理更换手续。
6.学生的学籍与学分注册费,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发生变化的学生,在接到学校转专业通知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变更手续。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领导,严格资格审查,确保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公开、公平与公正。
合肥工业大学教务部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