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在校本科生:
根据学籍管理有关文件要求,本科生应按时进行学期注册。2015级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应自助注册,2019级已缴费新生由学生注册中心统一集中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方法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在成绩单自助打印系统读取信息进行自助注册。
二、注册时间
1.集中注册时间:2019年8月31日—9月1日
2.补注册时间:2019年9月2日—9月15日
三、注册地点
1.屯溪路校区:主教学楼二楼大厅
2.翡翠湖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
四、注意事项
1.注册条件为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缴费状态必须为“已缴费”。
2.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应先办理复学手续,经会计服务中心结算学费后自助注册。
3.已注册学生9月2日起到所在学院加盖注册章。
4.因身份证问题无法注册的学生请到所在学院登记,各学院汇总报学生注册中心处理。
5.学生因病因事请假,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减免学费手续等特殊情况,需填写暂缓注册申请表(学生注册中心网站下载),经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到学生注册中心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期间不能登录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选课等操作)。
6.温馨提示:
(1)学费问题,请咨询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屯溪路校区二号行政楼119室 电话:62901134)。
(2)贷款问题,请联系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出具相应证明后,到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缴费手续,待教学信息管理系统中缴费状态为“已缴费”时,才能注册。
(3)通过学校发放的银行卡缴费的学生,由于财务处批量扣款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在缴费后1-2天再注册。
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配合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于放假前通知学生下学期按时到校注册,确保下学期注册工作顺利完成。
学生注册中心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