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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第三支部全体党员召开学习会议

时间:2019-01-02    来源:机关党委     点击:

按照学校机关党委要求和支部学习整体安排,2018年12月29日下午四点,财务处第三支部在学术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会议由组织委员高红军同志主持。

会上,高红军同志首先带领全体同志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三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和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四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会上,高红军同志一再强调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按照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随后,全体同志自学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力量,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关键。准则结合高校教师队伍的特点,提出十条针对性的要求,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方面,每一条既提出正面倡导,又划定师德底线。其中,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等是共性要求,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结合高校教师中的表现、存在的问题及在不同阶段教师队伍的差异性,提出不同要求,更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

财务处第三支部作为高校的一支行政队伍,广大教职工把握准则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 把握基本定位,增强底线意识;正确理解认识,取得思想一致。我们要站在教师职业承担的重要使命和责任的位置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角度理解准则的要求。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国家、社会利益的关系,处理好个人理想和民族梦想的关系,集聚奋斗力量,做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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