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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五批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入驻合肥工业大学众创空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合肥工业大学众创空间内涵建设,按照“培养一批双创大学生,塑造一批创新创业典型”的总体思路,持续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经研究,拟遴选第五批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入驻合肥工业大学众创空间(HFUT创新创业@大数据中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队申报

1.入驻创新创业团队自愿提出申请。

2.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必须是合肥工业大学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由本科一年级学生担任。

3.创新创业团队必须有大创项目或者学科竞赛项目为依托,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团队具有一定的创业经验,具备创办公司的基本条件;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法律。

4.创新创业团队至少有1名学校在职指导教师。

5.入驻团队承诺按照规定,孵化期内在众创空间注册公司。

6.因违反众创空间规定的成员不得作为团队组成员申报。

7.符合以下条件的直接申请入驻,无需参加项目评审:

1)已入驻团队绩效考核前30%且在630日前注册公司的,可直接申请入驻众创空间。

2)已入驻的公司营业执照时间在2022年以后,且绩效考核前30%的团队,可直接申请入驻众创空间。

二、入驻须知

1.众创空间已经纳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申请入驻团队必须遵守学校安全管理,指导教师承担团队入驻空间安全第一责任人。

2.本空间已由安徽省科技厅众创空间备案,入驻团队必须按照众创空间规定,每个月填报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相关成果、创业业绩等数据,接受众创空间的绩效考核和管理。

三、项目评审

1.项目评审。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处组织专家对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后确定拟入驻创新创业团队名单。

2.项目公示。对拟入驻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驻。

四、扶持政策

1.众创空间为入驻团队免费提供28人位的开放和独立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和网络。

2.学校为入驻团队提供工商注册地址等服务,协助团队申领省、市、区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

3.指导教师享受工作量认定。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创新创业部分工作量认定实施细则第10(2) 辅导其他创新创业(创客、创新俱乐部等)项目工作量,由辅导教师及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处根据入驻团队考核结果进行认定,工作量最高不超过32学时。

五、提交材料

创新创业团队需提供:合肥工业大学众创空间孵化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大创项目或相关竞赛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请于2023630日前交到:

屯溪路校区:行政2号楼308室张老师、王老师,62901107

翡翠湖校区:科教楼B座大数据中心杨老师、叶老师 63831330

六、联系方式

杨老师 18019983709叶老师 18256972454

大数据中心电话:63831330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处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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