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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的空间我做主”创客空间设计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9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各级团学组织: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参与创客运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合肥工业大学工业培训中心、建筑与艺术学院、创新学院和校团委联合举办2015年“合肥工业大学创客空间”设计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学生,参赛对象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参赛均可,每人(团队)申报作品数量不限,作品不计具体手法、设计风格,可以提交设计图纸与设计模型,欢迎广大学生参与。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设计命题:

本届设计竞赛主要围绕合肥工业大学创客空间活动展开,竞赛主题为“我的空间我做主”,大赛官方提供一个创新活动空间的建筑平面图(见附图1或到工业培训中心C楼二层创客空间实地考察)。

三、设计竞赛要求:

1、参赛作者可根据所提供的建筑平面图(附图1),进行空间布局、平面设计及装饰设计,提交的设计图纸与设计模型应含平面图(含地面铺装、设施、陈设设计、建筑设备系统概念设计等)、顶面图(含顶面装修、照明设计等)和建筑各立面装饰图。

2、建筑外立体面装饰设计需要体现出“创客文化”内涵。

四、作品提交时间和邮箱:

1、2015年7月10号之前提交作品。

2、电子稿件发送邮箱:hfutmspace@163.com

3、所提交的参赛作品概不予退还。

合肥工业大学工业培训中心设竞赛办事处,关注微信“合肥工业大学创客空间”获取详细信息。

五、竞赛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获奖证书、纪念品一份;

2、二等奖(2名)获奖证书、纪念品一份;

3、三等奖(3名)获奖证书、纪念品一份;

同时,获奖者可优先申请创客项目(有专业老师指导),获得创新学分2分。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明,均获得一次参加创客空间活动的机会。

六、评比原则: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竞赛的基本要求,突出命题的主旨。

2、鼓励通过设计实现人与空间界面关系的创新,提倡个性、安全的空间设计,展现原生创作者设计理念,着重“创客空间”的内涵表现。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设计者投稿后,即表示作者同意将该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权利转移给主办方,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合肥工业大学创客空间享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以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作者拥有署名权;主办方单位享有将所有参赛作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所申请的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持有。未经合肥工业大学创客中心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场所使用;

2、参赛者必须保证其所参赛的设计作品为本人原创设计作品,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同时,参赛者应保证其参加本次大赛作品未曾参加过其他设计比赛,未在其他场合使用发表过。由参赛作品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竞赛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4、竞赛联系人:徐海云(13033056162)   赵玉梅(15656058409)

邮箱:hfutmspace@163.com

工业培训中心 建筑与艺术学院 创新学院 校团委

2015年6月19日


相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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