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校区第十二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1
文章作者:
王冉/编辑 徐姗姗/审核
发布人:
学工办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工大学子的音乐才华和青春力量,营造蓬勃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校区第十二届校园青年歌手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怀青云志,唱响新篇章

二、活动对象

校区全体学生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承办单位:闪闪音乐协会

四、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5

五、比赛安排

本届校园歌手大赛分为新生赛道和老生赛道。新生赛道由首次参加校园歌手大赛的同学参赛,按照比赛流程开展;老生赛道往年报名参加校园歌手大赛且晋级复赛的同学参赛,老生赛道从初赛阶段,跳过海选阶段。

大赛共分五轮举行,分为海选、初赛、复赛、复活赛、决赛,参赛选手需以个人或者组队形式在指定时间参与相应阶段的比赛,每轮比赛结束后根据分数进行排名并公布晋级名单,直至评选出十佳歌手。

1.海选阶段:参赛选手需准备1分钟清唱,演唱曲目自选。海选时间暂定323日,地点为风雨操场;

2.初赛阶段:晋级选手需配合伴奏进行1-2分钟的演唱,演唱曲目自选。初赛时间暂定330日,地点为风雨操场;

3.复赛阶段:复赛开始前进行抽签(两人一组),抽到一组的两名参赛者合作演唱完整歌曲。复赛时间暂定413日,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礼堂;

4.复活赛阶段:评委在复赛结束后选择复活一名已淘汰的选手,该名选手可以选择一名已晋级的选手进行挑战,双方各自演唱一首完整歌曲后,由评委、陪审团现场打分,得分高者进入决赛。时间地点待定;

5决赛阶段:晋级选手完整演唱一首歌曲,由专业评委打分,现场观众投票,最终决出校园十佳歌手。时间地点待定。

六、参赛要求

1.参赛曲目自选,内容健康,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

2.需自行准备伴奏(伴奏需消去人声),并按照要求上交给指定人员,逾期未上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比赛严禁假唱、代唱,一经发现,将取消选手成绩。

七、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大赛的同学于32218:00前将比赛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73182832@qq.com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同时设置“校园十佳歌手奖”(排名前十),颁发获奖证书并将获奖情况录入第二课堂成绩单。

九、联系方式

请有意参加本届大赛的同学,加入QQ交流群:564583173

联系人:胡鸿  联系电话:18148081695   QQ3165706318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2024321

附件:校区第十二届校园歌手大赛 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