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宣城校区2022-2023学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9
文章作者:
章翠娟/文 付彦林/审核
发布人:
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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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总结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选树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宣城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班级心理委员:12名。

2.优秀寝室心理联络员:24名。

3.心理协会工作之星:10名。

4.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8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1.任职班级心理委员工作已满1年且目前仍在职,工作表现优秀;

2.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良好,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在和谐班级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3.能够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水平;能及时发现、关心和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及时鼓励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去寻求专业支持;

4.认真落实校区和系内布置的有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方法得当;

5.班级同学互帮互助氛围良好,个别同学心理困扰能得到及时帮助。

(二)优秀寝室心理联络员

1.任职寝室心理联络员工作已满一年且目前仍在职,工作表现优秀;

2.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良好,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在和谐班级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3. 能够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水平;能及时发现、关心和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及时鼓励有心理困扰的同学去寻求专业支持;

4.认真落实校区和系内布置的有关工作;在寝室内部积极宣传各类心理健康知识;及时传达校区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内容;

5.关心寝室同学,积极关注室友心理变化,做好心理帮扶工作。

(三)心理协会工作之星

1.在校区或系心理协会中担任学生干部满1年且目前仍在职,工作表现优秀;

2.思想上积极上进,品行良好,学习态度端正,身心健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服务同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在心理健康社团中做出突出成绩;

3.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和朋辈心理辅导水平;

4.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创新的工作方法,能够协助校区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各项工作;

5.积极开展大学生朋辈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完成社团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责,有较突出的工作成绩和先进事迹。

(四)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熟悉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政策与规定,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律,认真落实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安排;

2.有效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或心理社团学生干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积极参加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会议和其他相关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工作认真主动,积极组织开展有影响、有特色、有创新、有实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评选流程

1.择优推荐(58日-519日)

申请人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并另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各系。各系认真评审,择优推荐1名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和2名优秀寝室心理联络员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心理协会之星由相关协会指导老师组织评选并择优推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评选并择优推荐。

2.总结表彰(暂定于527日)

评选工作结束后,校区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对获奖人员予以宣传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将其作为总结、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要契机和载体,做好各系优秀朋辈心理骨干的择优推荐工作。

请各系于2023519日前以系为单位将学生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邮箱。

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0563-3831400

邮箱:651228494@qq.com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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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评优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