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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展期获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31    作者:    来源: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浏览:    打印

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和《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对申请展期学生的资格审核,最终确定我校163名今年考取研究生的2014届本科毕业生获批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展期时间为3年。获批贷款展期的同学请注意以下几点:

1、展期期间将继续由国家财政贴息,学生无需支付利息;展期3年到期前学生需主动联系学校,与贷款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展期学生贷款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进入还款期,学生需遵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展期期间,学生如有能力,可以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或办理贷款全部结清手续,结清后须电话告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备案。

3、读研期间学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希望获批贷款展期的同学能珍惜继续求学的机会,毕业后认真履行贷款责任,珍爱自己的个人信用。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学生资助服务中心,0551-62901991;

翡翠湖校区:综合楼一楼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0551-63831175

邮箱:hfutzz@126.com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联系方式:0551-62642082,联系人:张经理。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