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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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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政工干部晚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9    作者:    来源:    浏览:    打印

全体学生政工干部:

为进一步完善“三全育人”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社区的育人阵地作用,深化落实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和日常管理的工作职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预防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政工干部晚间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人员

学工机关班子成员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机关科级人员

二、值班时间

每日21:00至次日7:00

三、值班地点

学生生活成长社区辅导员值班室

屯溪路校区:5#S231(男)  值班室电话:62902884

7#S231(女)  值班室电话:62902742

翡翠湖校区:2#S201(男)  值班室电话:63831341

1#N201(女)  值班室电话:63831481

四、值班职责

1.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规劝学生的不文明行为,反应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2.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来电记录,妥善处理接报事宜。

3.维护校园安全稳定,预防和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对学生中发生的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做好有效的信息收集、梳理、报送工作,确保学生安全与校园稳定。

4.根据当天值班情况在学工系统线上填写值班日志。

五、工作要求

1.值班老师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各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落实好工作责任。

2.值班老师要遵守学校寝室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做学生表率,不得在值班期间有酗酒、打牌、留宿他人等有违工作要求的不良行为。

3.自觉保持室内卫生,爱护公物,值班结束及时带走个人物品。

4.社区辅导员做好值班室的开关门,当天值班结束后联系服务单位完成被褥换洗和卫生清洁等工作。

学生政工干部晚间值班工作从第四周周一(3月21日)开始进行,值班安排详见“今日校园”学工信息化平台值班管理模块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