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馨 提 示
发布人:后勤办  发布时间:2024-02-25   浏览次数:

尊敬的老师及家属、同学:

您好!2024年2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因架空层电动车停放处起火引发居民楼体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严重。宣城校区后勤管理综合办公室将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各楼宇无违规用电行为,各住户及同学要规范使用电器,严禁将电动车或电瓶带入楼宇内停放和室内充电,及时发现隐患,确保校区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

宣城校区后勤管理综合办公室在此温馨提示:为了校区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将电瓶车停放至非机动停车;请勿在消防通道堆放易燃品及杂物;请勿用杂物遮挡消火栓。请校区各单位让出生命通道,共同维护校区教学生活安全稳定。感谢大家的支持及配合!


宣城校区后勤管理综合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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