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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拟推荐人选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14    浏览次数: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合肥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经学生申请、公开答辩、学院推免小组及专家审核小组审核,根据学校下达本院指标数,现将拟推荐人选和学院拟推荐的后备人选公示如下:


    合肥校区

    法学专业

    拟推荐人选:(2名)

    姓名

    符合推免条件

    条款

    推免综合评价

    成绩/排名

    推荐顺序

    推荐理由

    张基利

    第七条、第八条

    43.63/1

    1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崔少杨

    第七条、第八条

    43.18/2

    2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宣城校区

    法学专业

    拟推荐人选:(13名)

    姓名

    符合推免条件

    条款

    推免综合评价

    成绩/排名

    推荐顺序

    推荐理由

    蒋雁琳

    第七条、第八条

    46.42/1

    1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尹家扬

    第七条、第八条

    46.21/2

    2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李高翔

    第七条、第八条

    46.05/3

    3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杨馨雨

    第七条、第八条

    45.41/4

    4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黄越

    第七条、第八条

    45.13/5

    5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戴昀汝

    第七条、第八条

    45.02/6

    6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李焯

    第七条、第八条

    45.00/7

    7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张宇骋

    第七条、第八条

    44.94/8

    8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庞松洁

    第七条、第八条

    44.92/9

    9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王悠然

    第七条、第八条

    44.82/10

    10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朱曼莉

    第七条、第八条

    44.52/11

    11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杨晨

    第七条、第八条

    44.46/12

    12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郑清涛

    第七条、第八条

    44.29/13

    13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广告学专业

    拟推荐人选:(11名)

    姓名

    符合推免条件

    条款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

    推荐顺序

    推荐理由

    姚悦

    第七条、第九条

    无需参加综合评价

    1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常心怡

    第七条、第八条

    46.52/1

    2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张若兰

    第七条、第八条

    46.41/2

    3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覃韵琪

    第七条、第八条

    46.39/3

    4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郭雅汶

    第七条、第八条

    46.02/4

    5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孙潇慧

    第七条、第八条

    45.97/5

    6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朱庭萱

    第七条、第八条

    45.96/6

    7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段飘冉

    第七条、第八条

    45.78/7

    8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查紫怡

    第七条、第八条

    45.61/8

    9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张木兰

    第七条、第八条

    45.60/9

    10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曹艺宁

    第七条、第八条

    45.05/10

    11

    依据办法排序推荐

    学院拟推荐后备人选(2名)

    姓名

    符合推免条件

    条款

    专业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

    /专业推荐排序

    推荐顺序

    推荐理由

    陈玲竹

    第七条、第八条

    广告学

    44.67/ 12

    1

    按照11.1递补

    何舒欣

    第七条、第八条

    法学

    44.00/ 14

    2

    按照11.1递补



    公示期为:2022914日—20229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实名向学院纪委反映并提供有效证据。

    联系电话:0551-62901831。邮箱gax604@126.com


    文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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