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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财务报销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杨继盛   查看次数:
 

全校师生员工: 

    为了给师生员工提供更好的财务网上服务,财务部于201811日—7日对财务平台进行改版和升级,现将改版后的相关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1.电子发票报销流程。报销人持电子发票报销时,必须先登录网上预约报销系统进行电子发票认证后再进行其他报销操作,无需再写“电子发票一次性报销承诺”操作指南详见/hfut/mu_cwb/portal/bszn/1513288300369847.htm

2.原酬金申报与网上预约报销合并,请直接点击“网上预约报销”进行酬金申报,在业务大类中选择“酬金申报”。报销校外人员劳务费时,报销人需在酬金信息维护中详细填列校外人员信息以及劳务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操作指南详见/hfut/mu_cwb/portal/bszn/1470719999089364.htm

3.2018年度老师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无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税号,若填写必须填写新税号:12100000400016984P

4.20181月开始,自驾(租车)审批表和自驾车安全承诺书合并为一张表,新表格式下载地址:/hfut/mu_cwb/portal/xzzx/index.htm

5.20181月开始报销人无需单独填写大额资金审签单,大额资金单已经集成在网上预约报销单中,请直接将预约报销单送至财务即可。

温馨提示:

(1)请使用IE10以上或谷歌浏览器

(2)选择支付方式时建议选择混合支付方式,转入学生卡时请选择对公支付方式

(3)报销人可以通过财务平台的电子发票认证系统自行查验增值税发票真伪

由于功能升级,系统暂不稳定,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和意见可拨打会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2901134  张老师、杨老师。

 

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

20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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