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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6  来源:凡菊   查看次数:
 

 

 

     请我院欲申报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至管理楼1102室。

 

 

 

 

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是评聘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或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 [2018]4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开始启动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2017630日以前来我校工作,且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教职工,可以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才开始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能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条件要求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凡师德师风不合格者不得申请。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若申请人持国外学历,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申请人员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合格。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本条要求)。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并达到合格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本条要求)。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参加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本条要求)。

三、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流程和时间安排

1、材料准备(524-528日)

申请人认真准备“现场确认”阶段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近三年以来承担教学任务的开课通知单(在各学院打印后盖单位教务章)、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非副高以上职称或非博士学位申请人还需要准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以往曾经取得过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必重复申请。

2、网上报名(528日—611日,期间61-66日网站关闭)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中自动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3、现场确认(611日—613日)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在单位现场审核原件及其复印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手写“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证书原件现场确认后当场返还给申请人。对于由2位及以上数量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开课通知单,各单位教务人员须在开课通知单上注明申请人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再签名后加盖单位教务章。各单位将经过现场确认后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信息汇总,于613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师资管理办公室。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提供);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提供);

5)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承担一年及以上教学任务的开课通知单(开课通知单上课程内容的所属学科必须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7)《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见附件2,双面打印,贴小二寸彩照一张。合肥市教师去合肥市体检站体检,体检时间是周一~周五上午800-1030;体检前的饮食以清淡为宜。体检费自理,由合肥市体检站向申请人员收取,体检结果由老师自己取回交给所在单位。体检站联系电话:62610039,地点:六安路68号。宣城校区教师可到宣城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8)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打印并由本人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3);

9)与网报上传的同版小二寸免冠半身彩照一张(单位将申请人的照片贴在附件4上,并标注姓名);

10)单位提交《2018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见附件5,各单位将申报人员信息汇总,纸质版需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zb@hfut.edu.cn)。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19--629日)

师资管理办公室安排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宣城校区教师的测试由宣城校区组织人事办负责实施)。

5、校内公示(72--78日)

6、材料上报(710--711日)

7、教育厅审核与颁发证书(7--9月)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所有教职工,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防止出现漏报和错报。因为报名和材料最终确认都是在网上完成,一旦超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补报,各单位和申报人员须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62901085E-mailszb@hfu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

2018524


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doc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3: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要求.doc

附件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照片表.xls

附件5:2018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6: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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