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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0  来源:凡菊   查看次数:
 

    请我院欲报名的老师于8月27日中午下班前将通知中的附件1、2填写完毕之后发送至fanju@hfut.edu.cn,电话62901486.

关于推荐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函件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公派出国项目评审工作,我校现开展推荐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2、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参与评审工作;

3、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博士生导师;

5、能用英文面试;

6、曾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二、申请、遴选流程

1、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报名表》(附件1),学科专长(二级学科及其代码)的填写可参考《全国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附件3)中的内容。

2、单位选拔推荐

各单位根据申报专家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熟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择优推荐申报专家,不设专业和人数限制,在《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2)中填写相关信息,并在附件1中填写学院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意见,推荐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人选。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并于827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人事部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二号楼424室)。

联系人:汪老师,电话:62901085E-mailszb@hfu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部)
                                                    2018
820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报名表.doc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汇总表.xlsx

附件3:全国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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