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3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请我院预申报教师于11月13日前将表格填好发送至fanju@hfut.edu.cn

 

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9 字号: 打印

各相关单位:

2014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工作包括两部分: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2、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现就接受计划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等优势学科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可面向全国接收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填报要求: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项目类型注明:骨干或一般。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填写准确。

二、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报:

高等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学科可放宽到博士点学科,接受导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

三、申报导师:

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四、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和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无需重复申报,有资格接收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和导师均可以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加强校际交流扩大学校知名度的重要途径,希望符合相关条件的相关单位加强宣传和动员,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相关材料请于2014年11月14日前报送师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2901085 邮箱:szb@hfut.edu.cn

校务部师资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召开管理学院出席校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整顿和规范校园秩序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