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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工会会员参加互助互济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5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各位老师:

     现将校工会参加《互助互济活动的通知》进行转发,请各位老师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我院各系、各部门工会小组长处报名参加(报名者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各部门按附件表格填写参加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于6月6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及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学院。

                                    管理学院分工会

                                     2012年5月5日

各部门工会;  

    按照省教育工会的要求,在继续做好职工合作互助保障的同时,省教育工会在全省高校附院中开展教工互助互济救助活动。他的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以教工为本,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利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开展与教工意外伤害有关的救助和互助互济活动。校工会经过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参加此项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已交会费的会员)均 应参加,各单位统一制Excel表格,电子版发工会邮箱tmm1963@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校工会。

二、今年参加互助会所有费用都由校工会承担。

三、互助费交由省教育工会统一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救助因受到意外伤害的互助会会员,对患重病互助会会员给予一定数额的慰问。救助的标准将参照原教工互助保险的标准。 

四、凡参加互助会的会员在参加时段内受到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会员身体遭受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发生时,突然患有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重要器官移植、颅内原发肿瘤手术、白血病、截瘫、脑溢血九种疾病,以及因病死亡者将给予一定数额资金的慰问。(同一种病多次住院治疗只慰问一次)。须在三天内(节假日顺延)向校工会报案(2901063),校工会报省教育工会,过期不予办理。一般碰破皮、扭伤等轻伤者不予救助。

五、受到意外伤害的会员,要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治疗,办理救助金时必须交县级以上医院门诊、住院、出院病历以及(x光片、ct)诊断书复印件(并附病历封页)填写“安徽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意外伤害救助或重病慰问金申请表”,交由校工会负责办理。

    这项活动是校工会为教职工办的一件事实、好事,他充分体现社会和谐,工会的温暖,也是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体现。是省教育工会在建设模范教工之家(小家)的一项内容。请各部门工会认真组织,做到不漏报一人。

请各部门工会将参加人员的Excel表格(只填姓名和身份证号)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在610日前送校工会,过期视为放弃参加,不再办理。

 

                  中国教育工会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20503.xls(参加人员报名表)

                              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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