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审计公告3号
发布时间:2016-07-05   浏览次数:41

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和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合工大政发[2012]78号)文件精神,受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我处成立审计组,于2016712日起对合肥工业大学锦怡园宾馆原总经理(法人代表)陆光应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1151日至2016331日。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审计组成员:田守芬  夏楠楠

电话:62904580   62902160 

电子邮件:gdsjc@hf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