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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包括杰出贡献奖和科技进步奖。

1.市杰出贡献奖授予个人。

2.市科技进步奖授予组织或个人,申报的基本条件如下:

申报项目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或组织,其整体技术应用期原则上应在一年以上(不含试用),其技术成熟,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须提交相关证明。

二、不得申报的项目:国家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具备而没有取得相关文件的项目;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存在技术实质性争议或主要完成单位、完成人排序的非实质性争议尚无处理结果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使用统一印制的《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按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与附件装订成册(勿用塑料封面),每一申报项目一式四份,其中包括一套原件。并将电子版发至hf3538657@126.com,并注明“2011年度合肥市科技奖励申报+单位名称”字样,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必须一致。申报材料请于12年1月9日前交交科研院自然科学办公室(联系电话2901568)。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相关文件:合肥市科技局“关于开展二○一一年度合肥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合科[2011]105号),《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合肥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请从合肥科技网站(网址:www.hfst.gov.cn)自行下载。

自然科学研究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

/hfut/mu_news/show-2-15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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