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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合肥工业大学“奋进奖学金”的通知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

“奋进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在读全日制二年级本科生,每年评选奖励4-5名同学,每人4000-5000元。

二、奖励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心助人、诚实守信,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家庭经济一般,平时生活简朴,身心健康发展;

4、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与协作精神,积极奋进,开拓进取;

5、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发展,乐于服务同学;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不能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2、该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版);请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报送到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学院组织相关老师成立评定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学生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

3、公示结束后将初定名单报予出资人审核,最终确定评定名单。

4、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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