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1年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学生学籍管理中心联系。
二、交通班车安排
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
(1)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
7:1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8:2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2:1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13:0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7:0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2)六安路校区与屯溪路校区
7: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1:50返回 一辆大客
13: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7:20返回 一辆大客
4月3日、4月5日增发:
22:0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自4月6日起,合肥校区交通班车按正常运行时刻表运行。
三、几点要求
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自觉遵守学校及居住地关于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的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祭奠、缅怀亲人,减少流动,避免人员聚集,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妥善安排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以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请各单位于4月1日(星期四)前将值班安排表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
宣城校区放假安排由宣城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