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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省属高校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处分

2019-01-21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皖西学院外国语学院党委原书记吴世伟违规发放加班费、接受吃请问题。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吴世伟在任后勤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协调其监管的物业公司,由后勤服务总公司4名工作人员从该公司领取现金共计4.16万元,以加班劳务费名义发给后勤服务总公司11名职工。2016年12月底,吴世伟接受监管的物业公司吃请。2018年6月,吴世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安徽科技学院后勤保障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张东晓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吃请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张东晓两次收受安徽科技学院某物业服务公司现场负责人赠送价值约9000元的五粮液白酒2箱,并两次接受该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2018年5月,张东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团总支原书记殷翔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1月10日,殷翔接受学生邀请参与聚餐饮酒,其中途离开未能阻止学生酗酒,致使参加聚餐的3名学生醉酒,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殷翔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调整工作岗位。(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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