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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合工大智能院“科技成果培育专项”项目中期评估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4-10-12来源:合工大智能院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培育与转化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字[2022]7号)和智能院科研工作的总体部署,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及院长办公会审议等环节,现将2023年度合工大智能院“科技成果培育专项”项目中期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3个工作日(10月12日-10月15日)。评定为“基本合格”的项目暂缓项目经费使用,给予3个月整改期,相关项目负责人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智能院科技管理部提交整改方案并实施,经复核达到整改要求后方可恢复项目经费使用。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实名反映。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

电话:0551-62919196

邮箱:hfutzny@163.com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2024年10月12日



附表:2023年度合工大智能院“科技成果培育专项” 项目中期评估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