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3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浏览次数: 3921

各部门工会:

为充分体现校党委、行政对广大教职工尤其是优秀教职工的关心、关爱,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关爱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加强安徽省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皖工发〔2019〕35号》《关于调整安徽省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2022年1月21日)等文件精神,学校拟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优秀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

1.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省部级以上科技类奖励获得者。

2.校级以上各类人才项目、支持计划获得者等。

3.获得“立德树人奖”荣誉称号的教职工,以及其他受表彰的先进模范职工。

4.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教辅、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特别是长期承担繁重教学任务、从事有毒有害(或工作强度大)岗位的一线教职工及因公负伤教职工等。

5.其他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名额及推荐

1.各部门参加疗休养人员指标由学校按照教职工数量分配,各部门工会在单位党政领导下按照要求组织完成推荐工作(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2.已调离学校和已退休的教职工不再推荐;近三年内参加过学校及上级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近五年内因个人原因放弃学校及上级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的人员不再推荐。

3.有以下情况者不宜推荐:各种传染性疾病;心肺肾功能衰竭;哮喘、癫痫;各种病理妊娠及五个月以上的正常妊娠;正在治疗中的恶性肿瘤;正在急性发作需要治疗的其他疾病;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者。教职工身体如有特殊疾病要视情况自己决定是否参加,若隐瞒病情,在疗休养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4.校工会对推荐人员进行初审,报学校研究确定参加疗休养人员。

5.教职工疗休养原则上仅限本人参加。

三、疗休养时间及地点

7月10日至14日 岳西县天峡职工疗养基地

8月11日至15日 黄山工人疗养院

可根据本人时间安排自行选择。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工会于2023年7月5日15:00之前将《2023年暑期疗休养人员推荐表》盖章后交至工会(馨园422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稿发送至hgdgh2020@163.com,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宋婕   联系电话:62901060。

2. 参加疗休养人员在疗休养期间需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团。如遇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团或不随团返回或提前结束疗休养活动的,须事前办理离团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团,并按已享受一次休养处理,费用不退,超支自理。自由活动和放弃行程期间的安排,安全事宜由本人自行负责。

3. 如在疗休养期间发生突发或不可抗拒事件,学校将视情况调整或取消行程。

校工会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疗休养推荐名额.xlsx

附件2:2023年合肥工业大学暑期疗休养人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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