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职工互助保障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5  浏览次数: 529

关于开展2018年度职工互助保障

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安徽省办事处通知,现开展2018年爱心助学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助学对象:

凡参加2017年学校集中办理的职工大病互助保障计划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月,宣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月)的校内在职职工,其子女参加2018年高考并被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大专及以上)录取的,均可作为助学对象。

二、申报方式:凡申请爱心助学互助金的会员,需填写《2018年职工互助保障爱心助学互助金申请表》,并附子女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如提交申请时尚未收到书面录取通知书,本次可先行申请,通知书复印件后期补交),经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盖章确认后,于2018710日前报校工会。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职工互助保障爱心助学互助金申请表625.docx


校工会

                                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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