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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发布日期:2021-12-07 作者: 浏览次数:

1. 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每人记4学分,完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每人记3学分,完成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每人记2学分。

2. 创新创业课程学习。学生选修一门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网络课和题库课等课程,成绩合格可取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习最多记4学分,且不与通识教育选修课重复累计学分。

3. 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

获奖等级


国家级

国际级

二等奖及以上

团队前三名成员每人4分,

第四名后每人3

提供获奖证书

三等奖及以下

团队前三名成员每人3分,

第四名后每人2

省级

二等奖及以上

团队前三名成员每人3分,

第四名后每人2

三等奖及以下

团队前三名成员每人2分,

第四名后每人1

二等奖及以上

团队前三名成员每人2分,

第四名后每人1

三等奖及以下

团队前三名成员每人1分,

第四名后每人0.5

院级

所有奖项

团队成员每人0.5

注:在同一项目活动中同时获得两项及以上奖励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4. 科研及社会实践活动

发表学术论文

序号

论文类别

学分

备注

1

高水平论文

前三名作者每人4分,

第四名后每人3

提供发表论文的刊物

2

中文核心期刊

前三名作者每人3分,

第四名后每人2

3

公开出版学术期刊

前三名作者每人2分,

第四名后每人1

4

公开出版报刊

前三名作者每人1分,

第四名后每人0.5

5

国际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前三名作者每人2分,

第四名后每人1

6

全国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前三名作者每人1分,

第四名后每人0.5

7

省部级学术会议收录论文

所有作者每人0.5

8

合肥工业大学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

前三名作者每人2分,

第四名后每人1




获得知识产权

序号

知识产权类别

学分

备注

1

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4分,

其他成员每人3

提交相关授权证书

2

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发明人3分,

其他成员每人2

3

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等

第一发明人2分,

其他成员每人1


5.其他创新创业类活动。学生参加其他创新创业活动,由学院组织上报、创新创业教育处认定,获得1-2个创新学分。


上一条:《合肥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创业部分工作量认定实施细则

下一条:“第二课堂成绩单”(“科技创新”模块)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