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导师工作的通知
2024/12/17
各系(中心)、2023级、2024级本科生:
根据《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现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导师选聘工作。主要面向2023级本科生(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2024级全体本科新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选范围
学院在职的部分教师,详见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库名单(附件1)。
2023级导师原则上应指导对应专业方向的学生,具体为:建工系的教师指导土木23-1班、土木23-2班、土木23-3班学生,道桥系的教师指导土木23-4班、土木23-5班、土木23-6班学生,市政系的教师指导给排水23-1班、给排水23-2班学生,建环系的教师指导建环23-1班学生。(智能建造、力学、测绘、水利、水文专业的学生导师按照原分配安排不变),每位导师指导2023级学生数量不超过5人。
2024级新生导师指导对应专业的学生,具体为建工系、道桥系的教师指导土木类班级新生(土木24-1班、土木24-2班、土木24-3班、土木24-4班)和智能建造专业班级新生(智能建造24-1班、智能建造24-2班),市政系的教师指导(给排水24-1班、给排水24-2班)新生、水利系的教师指导水利水电工程(水利24-1班、水利24-2班)班级新生和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水文24-1班)新生,力学系的教师指导工程力学专业(工力24-1班)新生,测量系的教师指导测绘工程专业(测绘24-1班)新生。建环系的教师指导(建环24-1班)新生。每位导师指导2024级学生数量不超过5人。
二、工作流程
1.12月22日前,2024级本科生、2023级本科生可在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官网(/hfut/mu_civil/sz/list.htm,上方选择【按学系】)了解导师库中本专业对应的导师信息和研究方向,确定报名意向,填写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申请确认表(附件2)后与想报名的导师取得联系(联系方式可寻求班主任老师提供帮助)。
2.12月23日前,导师与学生之间沟通,实行双向选择。每位导师应指导一定数量的学生,根据各系学生和教职工配比,建议道桥系、市政系、建环系、建工系的教师可指导4-5名学生,水利系的教师可指导3-5名学生,力学系的教师可指导2名学生,测量系的教师可指导3名学生。
3.12月25日前,各年级、班级提交土木学院xx级本科生导师互选名单汇总表(附件3)至辅导员处提交学院审核。
3.12月27日前,互选名单学院审核无异议后,学生填写“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匹配确认表(附件4),经导师同意签字后,将确认表上联交给班长,下联交给导师留存。
三、导师工作职责
导师应将所带学生纳入课题组管理,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指导学生参与专业学习和科研活动。
1.注重学生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导师引领作用,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状况,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帮助学生端正思想、学习态度,树立崇高理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负责学生科创指导。导师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知识结构优势,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掌握学习方法。引导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的发展和优势,热爱所学专业,提升专业认同感。指导学生参加所在课题组的科研活动,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比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3.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导师根据学生的特点、兴趣、爱好,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择业规划和个人发展规划的指导,帮助学生较早明确学业生涯和职业生涯的目标,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相关要求
1.导师要高度重视导师制实施工作,深入指导学生,深化工作内容,真正发挥导师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2.班主任要通过班级会议等形式,指导学生志愿填报和联系导师。
3.2023级、2024级本科生要将确定的导师名单以班级为单位及时报至本班班主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处本年级辅导员处。
联系人:慈慧,许晓龙,张帆,米尔扎提江·艾尼瓦尔
联系电话:0551-62901436。
附件4.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师生互选匹配确认表.docx
附件5.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docx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6日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电话:0551-62902066 院长信箱:civil@hf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