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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处
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26日 07:37    
汇报人: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科研工作总结统计及考核工作,同时也为教育部科研统计工作做好准备,拟对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依据

本年度统计工作按照《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9]119号)及《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人文社科)》(校发[2018]36号)执行。

二、统计成果范围

1.成果统计范围为2023年度(20231月1日-12月31日)我校在编教职员工与离退休人员发表、出版且署名单位为河南大学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

2.往年延报、漏报、错报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

3.机关管理岗位人员离退休人员的成果从所属学科的主体学院申报不再单独统计

三、统计工作安排

1.学院成果汇总

各申报单位使用科研系统和清单模板2024年1月3日前完成本单位成果汇总,包括学术论文、社会影响力、学术著作、创作类成果、学术交流、科普、媒体影响、决策咨询报告刊发、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受领导批示和采纳应用、社会机构、校市合作等;科研成果获奖、科研项目、横向课题、挂职服务、社会捐助捐赠等部分由人文社科研究院整理数据,不另外汇总。

2. 汇总材料提交

汇总材料原则上按照模板提交电子清单即可(申报事项可参考附件,证明材料由院系单位自行保存,审核中如有需要再进行调取。各申报单位的汇总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

3.审核结果反馈

2024年1月下旬,人文社科研究院将审核结果发送至各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应当及时反馈,避免错报或者疏漏。核对完毕后科研秘书绩效)分值文件提请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发PDF扫描版至人文社科研究院。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人文社科研究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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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440

联系人:张若翔、赵稀珍、陈伟

联系电话:2555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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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1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