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科研工作总结、统计及考核工作,同时也为教育部科研统计工作做好准备,拟对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依据
本年度统计工作按照《河南大学学院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9]119号)及《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人文社科)》(校发[2018]36号)执行。
二、统计成果范围
1.成果统计范围为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我校在编教职员工与离退休人员发表、出版且署名单位为河南大学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
2.往年延报、漏报、错报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
3.机关管理岗位人员、离退休人员的成果从所属学科的主体学院申报,不再单独统计。
三、统计工作安排
1.学院成果汇总
各申报单位使用科研系统和清单模板,在2024年1月3日前完成本单位成果汇总,包括学术论文、社会影响力、学术著作、创作类成果、学术交流、科普、媒体影响、决策咨询报告刊发、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受领导批示和采纳应用、社会机构、校市合作等;科研成果获奖、科研项目、横向课题、挂职服务、社会捐助捐赠等部分由人文社科研究院整理数据,不另外汇总。
2. 汇总材料提交
汇总材料原则上按照模板提交电子清单即可(申报事项可参考附件),证明材料由院系单位自行保存,审核中如有需要再进行调取。各申报单位的汇总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提交。
3.审核结果反馈
2024年1月下旬,人文社科研究院将审核结果发送至各相关单位,如有异议应当及时反馈,避免错报或者疏漏。核对完毕后,科研秘书将(绩效)分值文件提请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发送PDF扫描版至人文社科研究院。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人文社科研究院联系。
科研系统网址:/henu/smu_kyfw/caslogin.jsp
联系地址:金明校区行政楼440室
联系人:张若翔、赵稀珍、陈伟
联系电话:25551959
邮箱地址:sheke555@126.com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12月26日